3月16日據(jù)彭博社報道,法國競爭主管部門認為蘋果公司以及蘋果兩家在法國的批發(fā)商在銷售和分銷業(yè)務的某些方面違反了法國的競爭法,因此對蘋果開出11億歐元的罰單,認為蘋果有反壟斷行為,兩家批發(fā)商也遭到處罰,分別被罰款 7610 萬歐元和 6290 萬歐元。
2019 年 6 月,法國競爭管理局(“ FCA”)發(fā)布了一份反壟斷調查報告,指控蘋果公司在法國的銷售和分銷業(yè)務方面違反了法國競爭法。蘋果強烈反對這些指控,并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FCA舉行了聽證會,而本次FCA正式對本次聽證會公布處理結果。
法國競爭管理局認為,蘋果和其在法國的競爭對手達成協(xié)議,雙方同意不相互競爭,這實際上是在操縱價格,因此蘋果被認為是有壟斷行為。
其實這不是蘋果公司近期第一次被法國罰款,在今年 2 月,蘋果公司因 iPhone “降速門”被法國開出了一張 2500 萬歐元罰單。
對于本次法國開出高達11億歐元的罰單,蘋果可能提出上訴。同時在美國當?shù)貢r間3月16日美股開盤后,蘋果公司股價暴跌超過10%,市場分析認為這和蘋果的這張巨額罰單有一定關系。
(舉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