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長之家(ChinaZ.com) 7月1日 消息:本周二,美國最高法院裁定,Booking控股公司旗下的旅游預訂公司ooking.com有權為其名稱注冊商標,駁回了一家聯(lián)邦機構認為該公司名稱為通用詞語,不具備提供商標保護的資格。
法院表示,調查清楚地表明,消費者所理解Booking.com指的是一家特定的公司,而不是一般的在線酒店預訂服務。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,因為“Booking.com”對消費者來說不是一個通用的名字,所以它不是通用的。
對于這一判決,Booking.com方面表示,這一決定是“無數品牌所有者的勝利,他們投入了大量資源來打造自己的品牌,如Weather.com、Law.com、Wine.com和Hotels.com?!?/p>
據悉,美國法律只允許在具有“描述性”,或能夠將特定產品或服務與市場上的其他產品或服務區(qū)分開來的條件下注冊商標。而泛指一整類商品或服務的“通用”詞,如“汽車”或“計算機”,不受法律保護,因為這會給商標持有人帶來不公平的競爭優(yōu)勢。
Booking.com于 2006 年開始在全球使用其名稱,并于 2011 年和 2012 年提交了美國商標申請。美國專利商標局在 2016 年駁回了這些申請,稱“預訂”是一類服務的通稱,添加“.com”并不能使其成為受保護的商標。之后,Booking.com再度提起上訴。
本次裁決將引導其他一些公司如Salesforce.com保護自己的品牌免受潛在的山寨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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